![]() 日志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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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字命理中丁火在十二月令中的态势 『正月丁火』 常理:丁生寅月,印星当令,母旺子相,日元颇強;身強,原局杛多火塞,見庚掃木,月财破印;故見庚甲两透,病重得药,自然富貴;无庚破甲,名“身旺无依”,非貧即夭。 变理:身強,见庚壬並透为財官格,虽可富貴,但配合非佳,非上格也。若身強而水更強,煞強于身,用己土食神制煞最妙,功名异路。 壬透又得寅时,无庚破格,丁任化木得時,富贵非轻。 支成火方火局,无滴水相济,又见甲木出干,为假炎上格,因不得時,仅主衣祿;运喜东南,忌西北。 若然身弱,专取月令甲木,或得庚甲两透,劈甲引丁。
『二月丁火』 常理:丁生卯月,印星当令;身不惧弱,最怕母慈灭子,木多火塞;身強印多,先取庚金;春月木旺金弱,相机配以己土。 变理:身強用庚,忌見乙庚齐透,貪合破格,即为常人。 丁火昭融,其性柔中,若非旺极,不喜壬官,單用癸煞;運行西北,亦主大貴。 身強單月巳中一點長生之庚,名“吉神暗藏”,运入西方,大貴之命。若然身弱,要見甲庚,无庚不能劈甲,无甲不能引丁;总之,二月丁火,身弱見庚甲,富貴必然;一透一藏,亦有名利。
常理:丁生辰月,伤官当令,戊土洩火,身弱为虑;身弱,专取用庚,劈甲引丁,为弱丁之特殊用法;甲庚齐透,富貴定然,配合取貴,不以克论。甲透庚藏,亦为儒透;庚透甲藏,小名小利。 变理:若见戊己出干,洩弱丁火,有甲出制,小貴可图。 若木印太多,則又要見庚為上,以財破印,异途致貴。 若水煞太多,煞多身弱,非贫即夭;有甲化煞生身,或支通巳午寅字为佳;干透戊己,用食制煞,则又许其富貴。
『四月丁火』 常理:丁生巳月,劫財当令,丁仗丙威,火氣自旺。身強,用癸为上,用壬次之;水弱,又喜庚辛发水之源。总之,四月之丁,身強见金水两透,富貴定然。 变理:若柱見丙火出干,名“丙夺丁光”,其气类于丙火,可當丙火论。若見己庚出干,支藏壬癸,食神生財,富而不貴。 若庚辛出干,原局无水,身財两旺,本为富格;但巳月庚金長生,用神有气,还金水流年,亦可致貴。 丁火柔中,火纵旺亦不能作炎上格;若見甲丙出干,名“甲引丁光”,类似炎上格,运入东南,五福三多。 身弱,专用月令丙火,真神得用,富貴非轻;用甲印不为上格,因用神失令及无力之故。
『五月丁火』 常理:丁生午月,月令得祿;身強专用壬庚,庚壬两透,富貴双全;得一癸透,名独煞当权,权贵武职;壬癸藏支,亦非白丁。 变理:用壬癸見戊制已混,或見甲木出干,洩水生火,劳碌常人。 若原局金水太旺,身弱,取月令午中丁己为用,真神得用,富貴非轻。丁火阴柔之质,火纵旺亦不作“炎上格”论。
『六月丁火』 常理:丁生未月,食神当令。大暑之前,火气未退,取用仍同五月。大暑之後,丁火退气,身弱,见庚甲兩透,劈甲引丁,丁火自強;但体用非旺,故仅属小富小貴。 变理:若戊己出干,洩弱丁火,可专取甲木,用印制食生身;原局命燥,相机配以一两点癸水。 若然身強,可取癸庚,財滋弱煞,貴而有权。 若身強見庚辛透干,月令自有食神生財,格局转富;金藏,运入西北,亦可小富。
『七月丁火』 常理:丁生申月,財星當令;若然身弱,定須丙丁巳午为助;比劫分財,格局主富。若然身強,专用月令金水,真神得用,富貴有准。 变理:凡丁火身弱,多以庚甲取貴,盖有庚劈甲,方能引丁;次之方取丙火,若身弱得庚甲丙齐透,大貴之命;因取庚金劈甲引丁,又惧庚財当令破印太過,故相配以丙火,调配得宜,理应大貴。 身弱用甲,无甲用乙,名“枯草引丁”,但要有丙晒乙方为合格,主富多貴少。
『八月丁火』 常理:丁生酉月,财星当令;身弱,甲庚丙齐透,大貴。有甲有丙,富貴有份;无甲用乙,名“枯草引丁”;但火弱而难長明,富貴不久。 变理:若原局水多,癸水出干,煞強得己土出制,食神制煞,富貴上格;但丁日必须支通有根,否則克洩交加,贫贱凶夭之命也。 若然身強,又要見壬癸透干,月令自有旺財生煞,富貴定然。
『九月丁火』 常理:丁生戌月,伤官当令,土洩火气,身弱为滤。身弱,见戊己出干晦火洩身,专取甲木,制土生身,为“火土伤官佩印”,若支下有一两点壬癸滋甲润局则更美。 变理:若身伤两强,見庚辛出干洩土,【火土傷官】用財,真神得用,不止一富,抑又可貴。 原局火木太多,丁火转旺,則又以庚壬为用,富貴可求。 原局土多,不見甲印壬官,为“伤官伤尽”,格局变为“稼穡”,富貴上格。 寒土喜火,取丙丁为用,岁运亦喜南方。
『十月丁火』 常理:丁生亥月,官星當令;身弱,专用甲木,即“如有嫡母,可秋可冬”之理。原局最要有丙,否则湿木无焰,木火无生受之象。 变理:无甲用乙,但乙为枯草,气微力弱,富貴不久。 丁火见丙,或支成火方火局,丁火转强,反取用令壬水为用,真神得用,拾功名如草芥。 丁火強,而壬癸更強,可取戊土为制,伤官制煞,亦有权贵之份。 总之,十月之丁,丙丁叠见亦有利,支下通根則更美。
『十一月丁火』 常理:丁生子月,七殺当令。身弱,专取甲木,但不可无丙暖局,否則湿木无炎,甲不生丁;丙甲兩透,富貴定然;若兼庚透,得庚劈甲引丁以配合,大富大貴。身弱,得支通巳午,或得比劫助身敌煞,水火对峙,无木引通者终非上格。 变理:若身煞两強,水火相当,則取戊己制煞为上格。用食伤者,首要身強,此乃命理通例。 身弱,見壬透有丁合,暗化木气,癸透有戊合,暗輔火气,小名小利。 若煞身強,取月令七煞为用,真神得用,富貴非轻。
『十二月丁火』 常理:丁生丑月,食神当令,身弱,用甲引丁,用丙暖甲,故丙甲二物切不可少。 变理:己食当令,如見戊已出干,洩弱日元,不可无甲印制食生身,原局亦不可无丙照暖。 若然身強,反取癸辛为用,財来滋煞,貴而有权。癸辛皆为月令旺气,真神得用,自可取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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