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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3-16 | 曾经张信哲---献给曾经喜欢jeff的兄弟姐妹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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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c2.jpg    前日街口的音像店搞清仓,正版磁带一律四块,恨不能论斤称着卖。我随手买了张信哲的《挚爱》,回家找出随声听翻来覆去地听,最喜欢《用情》的开头和结尾,一个颤巍巍的女声儿拿着三十年代的上海腔儿唱:我想忘了你……一股黑胶唱片的霉味儿,很糟粕的样子;那是他1997年的专辑,很怀旧调子。
     记得初中那会儿,班上的女生泾渭分明地流成两拨儿,一拨儿迷谢霆锋,一拨儿迷张信哲。部分男生白眼道:破眼光,这样的人也喜欢……一个痞子一个人妖。不巧的是俩我都喜欢,于是他们被我归结为"小男生与酸葡萄的故事"。不堪回首!当年的痞子已然由一个嚣张的才子变成一个谦恭的庸人,越磨越平;而“人妖”,已经成了老王子,提琴也拉得大不如前——记得某日下载了台湾某综艺节目,如醉如痴地看,张信哲大唱《过火》、《有一点动心》,唱的都是过往;不怪时光,只怪周杰伦们如雨后春笋。
    可惜现在王子不流行了,流行哼哼哈嘿。
    去年十一月,周杰伦出《十一月的萧邦》,十一月一号,一群少男少女挤在音像店门口儿,满眼是肥大的滑板裤,有小男生蹲在街心花园的栏杆上吞云吐雾,直竖着头发,拿凌厉的眼神睥睨我……我听见风哗啦啦地刮,深蓝色的紧身西服老气横秋……第一个反应是火速离开。哼哼哈嘿,装嫩是不对的;哼哼哈嘿,我是很传统的,我始终觉得,口齿不清是不对的。
    张信哲的吐字也传统。清爽、完整、明确。
    提起张信哲,永远是《爱如潮水》,哗哗的;想当年,人家也是一唇红齿白的翩翩少年、N多少女眼中骑白马的男子,一嗓子天籁之音,一肚子柔情似水,专辑一水的俩字,基调全是好男人遇见一负心女。我小时候对当年的红人们也没有什么太深厚的感情,只是那时候,每条街上都泛滥着《爱如潮水》,不给淹没都难——有时候人们是没有选择权的,就像2002年的时候,人人都飘在2002年的第一场雪里。但是张信哲看上去比刀郎善良,而我在爱如潮水的当年,像《东风破》里的“我们”一样,很年幼。

    PS:我写博从没打草稿的习惯,写完点发布即可.

今天写完点发布,出现该页无法显示,点返回时,半个小时的心血没剩一个字,郁闷!

大家看到的这篇和刚写的那篇味道上已经不同,怀旧少了点,无奈多了点(心情写照)!

删去一段上次在三中门口听见俩小女生下晚自习时候哼<雾中机场>时的突然感动(因为我觉得现在的小女生能唱这歌都很另类了)!加了段在在东街九九影音店街心花园口的一段见闻.

    此文献给同我一样曾经的哲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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